丈夫或妻子通常会自信地认为他们在离婚时肯定会获得一定份额的资产或财产。
许多人不了解婚姻资产分配所涉及的复杂性和法律原则。婚姻资产是在婚姻过程中获得的资产,不受以下讨论的某些例外的影响。
1976 年 LRA 第 76 条规定了非穆斯林离婚婚姻财产分割的管辖法律框架,根据该法,马来西亚法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可以通过分析事实调查夫妻各自的贡献来分割婚姻资产,资产是否由一方和其他外部因素共同或单独努力获得。
s. 76(2) 清楚说明,法庭总是倾向于平等分配配偶之间的资产,但法庭将考虑双方的贡献程度、任何一方为共同利益而欠下的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经济需要(如有)。
普遍存在的负面现象是认为只有妻子才会寻求索取丈夫的资产,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离婚诉讼肯定会是夫妻之间烦恼以及非常痛苦的事情,双方将竭尽全力为自己的利益争取最好的结果。我们的家庭律师将帮助您在离婚诉讼中为您争取的所诉求的资产。